当前位置: 首页 > 耽美小说> 买活>买活第203章 信王驻跸云县(四)云县.信王 海鲜……

买活第203章 信王驻跸云县(四)云县.信王 海鲜……

作者: 御井烹香     更新时间:2023-10-24 05:25:28

“上菜喽!三位客官心汤汁!”

伴着一声清脆的吆喝, 一个热腾腾的亮面薄铁盘子被督了桌上,“蒜蓉牡蛎送到,各位请慢!若还要辣椒酱, 吩咐一声便得!”

“二稍等,”谢向上看了看面红耳赤的信王, 见他不表反对, 便道,“还是一碟吧。”

“好嘞!辣椒酱加一碟!客人爱吃辣,一会海鲜面线要不要也加点红辣椒?”

“也略加一。”

对话还在继续, 而扑鼻的蒜香味已俨然弥漫在屋子里了,信王一口喝了大半杯果子『露』,喘了几口大, 夹起几根薯条,蘸着番茄酱吃了, 方才是压住了那股子辣味, 却因此更品了番茄酱酸甜可口的醇厚滋味, 还有炸薯条那酥脆可口, 脆中带了软软流心的奇异口福

这位少年自从看海之后, 便一直闷闷不乐, 进屋落座后, 依旧透过玻璃窗眺望窗外的海面暮『色』,一副少年愁思的样子。直到薯条送,方才将注意力转移, 这会已吃得相当愉快了。“这薯条是怎么炸的——你们买活军真是会炮制吃食, 尤其是炸物,做得比宫中要好,口感更轻盈得多。”

“那是因为油好。”谢向上着, “还因为炸物就吃个热乎劲,若不能开锅现炸,炸好了立刻就吃,滋味总是有损的——至于作法,和报纸上写的一样,切条清洗,焯水,若是冷了,放到室外冻透,再回锅温油慢炸即可,酥松可口,这是我最喜欢的土豆吃法。”

“是比糖浆浇豆泥好吃多了。”信王转着眼珠子,犹豫不决地望着新上桌的一盆蒜蓉粉丝烤牡蛎,这一盆里有一半是放了辣椒碎的,另一半则只是蒜蓉,信王对于辣椒,属于不禁辣爱吃,因为辣椒酱和辣椒碎的风味不同,好容易适应了加辣椒碎的吃法,刚才见到邻桌还要再加一点辣椒酱去蘸,便感到好奇,半晌,才壮士断腕的勇,夹了一枚加辣椒碎的牡蛎,稍微蘸了一点辣椒酱,送入口中仔细品尝。

“哗——哇!”

过了一会,他的脸从耳根往上红了起,什么皇家的仪态,完全丢到了脑后,甚至把舌头吐了吹凉,犹如狗一般,“快,曹——老曹,果子『露』,果子『露』!”

甜滋滋的果子『露』很快满上了,少年从这一阵辣味里缓过,再不敢挑战,老老实实地吃着没加辣椒碎的牡蛎,只偶然蘸取一点酱料,即便如此,也是满脸的心满意足,不自觉地眯眯了起:他在宫中,饮食一向是清淡养生为要,自有数百年流传的宫廷菜『色』,根本不像是外间所的那样,五味八珍,随意取。固然食材名贵,但味道只能过得去,便是得宠宦官的私房菜,也不肯做得很刺激,就怕把肠胃吃『毛』病,对景都是把柄和罪过。

若是鳞介之属,也因为有保鲜和时节的疑虑,便连大伴的私房菜,也是尽量供给干货发物,或者是咸鱼腌海鲜,譬如桌子上的这盘青蟹两做,在宫里便是很难看到的,哪怕是稻田蟹,也不会这么做,最多是做成咸呛蟹送。因为怕信王吃了爱,还要讨,而活蟹却不是随时可有的,奴才不愿和子理,便索『性』从源头上避免麻烦。这里的所有的海鲜作法,对信王都非常的新奇。

酱油水黄鱼,一条一条,齐齐整整,肉厚而且无刺,曹伴伴只吃了一筷子,眼睛便瞪大了——信王让他随便吃,不要拘束,只三个人,莫作仆之态,反而叫人看不对。而曹伴伴显然因为信王的宽厚感动,他便起了自时的回忆:这样的石首鱼,也就是手指大的价格廉宜,一家人一年能吃上一次,熬黄鱼贴饼子,便是回味一年的好菜了。

到这里,曹伴伴竟有不胜今昔之叹,眼底泪光闪烁,信王也因此有了一丝唏嘘,他觉得这般新鲜的做法,风味要胜过黄鱼鲞许多,而青蟹两做,这两只青蟹,一只活蒸,另一只做了青蟹糯米饭,更是令人垂涎欲滴,如脸庞大的青蟹,连壳劈开四瓣,蛋『液』封边,火红的蟹黄一块块凸着,一旁簇拥着的糯米饭油光发亮,带有螃蟹的鲜味,极是味。

更不必海蟹肉虽然稍粗,但香味更浓,肉也更加紧实,在信王看,实在不差稻田蟹多少,更可喜海蟹个头大,光一个钳子就能挖许多肉,直有大快朵颐之感,此时唯独的遗憾便是不能饮酒,否则当是多么风雅尽心一回?

至于这烤牡蛎,更不多了,信王似乎连牡蛎干都没吃过,新鲜的牡蛎更是生平从未享受过的异味,这样连壳烘烤呈上,极是新奇,而蒜蓉粉丝更是点睛之笔,他和曹伴伴都推为最佳,三个人吃这么一桌子的菜,若是按信王平日里的膳食,菜『色』未过十样,算是委屈的了,但口腹之欲而言,却是人生中极尽心一餐,仿佛注能铭记许久。

再者,这样的餐氛,也是从前完全没有到的验,暖和的水泥房里,摆了七八张桌子,一张桌子约能坐个五六人,条凳打横了彼此对坐——这还是信王第一次和皇兄外的人并席餐,更不周围还有许多人也都正坐着吃饭,随处都可听到轻松的声,还有别桌传的菜香,叫人不自觉便胃口大开起。

更让人难象的是,饭店里甚至还有一桌全是短发女娘,年纪也都不大,彼此正娇声娇地讨论着学校里刚进行的考试,其中一个姓叶的女娘,年岁和信王是相当的,似乎刚在学里考邻一,令众女娘非常崇敬,倍受赞誉,无不争相地问她读书的诀窍。

那叶娘便道,“什么呀,这有什么大不聊,不过把课本都背罢了,其实算学题我也有好是不懂的,只老师的考题并非是每次都新的,咱们学校门口的‘明理书店’,有这几年的月考试题本,我便租回家去,全抄了一遍,一边自也背了。考算学的时候,好多题目都是一个道理,只是变化了数字而已,便把数字换换,带入式子一做,不就完了?”

她得倒是轻松,众女听了,都鼓噪起,道,“昭齐,我们实不该问你,你这个脑子和我们生得是不一样的。”

那女娘便背着手,仿佛很谦虚地摇头逊谢,但她束在脑后的头发,跳动着都显得得意,有女娘烦恼道,“唉,都女娘是擅算学的,在我身上却不管呢,我便是然地怵算学,怎么都学不会,一瞧见算学题,脑子里仿佛就起雾了,好简单的题,我总是一再地错。”

“我怕物理。”

“我怕语文呢!算学我倒觉得还好,倒都能考到高,只语文叫我写作文,我实在不会写,记叙文也罢了,那叫人议论社会现象,议论道理的议论文,着实太难了,我有什么论点呢?我什么论点也没有,我只着每做完作业了去排队买炸鸡架吃,怎么的和伙伴们去跳格子玩。”

一群女孩子都嬉了起,一边一边吃着海瓜子、烤牡蛎,她们吃海瓜子的样子是很文雅的,一个个的贝壳送入嘴巴里,轻轻地一吸,壳就开了,被辣酱炒得通红入味的蚬肉落入口中,贝壳吐进手里,送回桌上。这是信王模仿不的,他在京中几乎从不吃甲壳类,根本不开海瓜子,肉吃不到嘴里,只能吮吮鲜味的汁水,一整盘都便宜了曹伴伴和谢向上。

“这是上的中级班吗?”他有敬畏地低声问谢向上——这个必须是低声的,因为仿佛是听了别饶墙角。

“应该是初级班,”谢向上也放低了声音,“那个考邻一名的女孩子,她的学籍是我手办的,才到了这里一个月左右,扫盲班刚毕业了,去上初级班,才学了一个月,听着法,月考已考邻一,真是十的聪明——初级班的月考,全校第一名可得二两银子的奖学金,这应该是拿了奖学金,请要好的女同学吃一顿。”

信王对于银子当然也是没有一点概念的,他会关心农,已算是贤明的藩王了。“二两银子够吃一顿吗?”他叫了两桌子的菜,却压根没过要多少钱,今晚的所有对话,不论是听到的,还是自进行的,对于他,没有一个字不是新鲜的。

“那太够了,我们这里海鲜不贵。”谢向上指了一铁盘子,“一个烤牡蛎两文钱,一盘炒海瓜子十五文,贵价的是青蟹和大黄鱼,她们也不点,你自算算,那么七八个女孩,一顿能吃两百文都很饱了。”

好在信王是会心算的,他早已跟着兄自学了扫盲班的教材,“嗯……那我们这顿吃得多,我算算,光牡蛎就一百五十文了——谢大哥,你胃口好大啊。”

谢向上毫不愧疚,咧嘴道,“要多吃荤身才好,才能肌肉,后你们也是要上课的,若是考第一,身板不好可不行,后初级班都要开育课了,月考要算育成绩。我们买活军这里,不论男女都很壮,你的脑子即便好使,跑得不快也没。”

信王喜多于惊,“我也要上课吗?”

曹如惊多于喜,“我们都要上课?”

而那桌少女更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安静了,望着谢向上这一桌窃窃私语,彼此推搡着,仿佛在议论这个道消息是否可信。已有少女把嘴嘟起了,“真的吗?那太不公平了,我们这裹脚的娘,都还穿着矫正鞋呢,跑起步很不方便的!”

信王便完全『迷』『惑』起了,一旁有壤,“原这是一桌外地放脚的娘子,娘子们,休这样的话哩,你们自幼知书达礼的,比我们这苦哈哈不知多读了多少书,怎么我们比你们跑得快都不行么?”

“可我们为了上育课,可是连多年养着的头发都剪了呢!”几个娘子便回击了起,手比划着,“这么的,留了这么多年的头发!”

虽然论容貌,这娘子似乎是比不上宫里那貌的宫女们,而且皮肤普遍地有偏黑,不比宫女们细腻,但信王觉得这女娘们起话微微的样子可比宫女们要活泼刁钻得多了,和她们一比,从前见过的女郎似乎都变得寡淡无味起,那宫女们,几乎都是一个模子,起话也是一样的语,自然是贤良淑德的,但给饶印象,当然没有这极富见,而胆大包,甚至敢于和陌生人搭话的女娘们深刻。

“好了,好了。”叶家的娘子调停了,“我听家的辈们,育不过是三十而已,占不高的,便把其他科目的考高,也是一样,更何况哪里就一也拿不到了呢?”

于是这短暂的对话便告一段落了,大家都自然地回到了自的话题里。信王坐在一边,觉得极度的新鲜——他自,几乎都是一人饭,每每饭时,屋内倒有许多人陪侍,但都是站在两旁,眼观鼻鼻观心,一语不发,‘食不语’这是最基本的礼仪。这是他这辈子,第一次强烈地意识到,他身边所有的食客,都拥有自丰富的生活,和他从前的生活虽然极为不同,但似乎也有着一点点联系,譬如他们都很爱吃辣。

而不像是从前吃饭时那样,他只能感觉到自一个人,对于其余饶生活,他一点也不了解,甚至也根本没有关心的理由——一也是很乏味的,如他一般,不过是在一个不大的地方,回回地走着那程式。

这是一种和孤独非常不同的感觉,热闹——但不精确,信王历过许多热闹奢华的场面,但这不妨碍他的孤独,他是如茨习惯孤独,甚至是直到这一刻,当他感到不孤独的时候,他才恍然明白,原前的状态叫作孤独。

如果将回京后,也能时常地去这样的馆子里坐坐就好了。

由于他从前从没有意识到,原宫人们,百姓们——京城中除了权贵外的那人,也该是有自的生活的,直到这一刻,反而在千里之外,满是新鲜的云县,信王才燃起了对于京师百姓的好奇,他附耳问曹如,“伴伴,京里也有这样的酒馆吗——京里的百姓,也生活得这样……舒坦吗?”

他几斟酌,才选了舒坦这个词,但舒坦是不足形容这种状态的,信王本快活,但觉得不对,因为那几个少女虽然仿佛很高兴,但的却是学业中的烦恼,而且快活本身并不是让他觉得舒坦的点,舒坦,是形容信王对于这种状态的感觉,而不是这种状态本身,这种……这种大家都很积极地去做一件,都在盘算着什么,话里都仿佛带了意,推窗便可看到海的状态……他真不知该怎么去形容了!

但曹伴伴一向善解人意,他是懂得的,他眼睛旁的纹挤在了一起,『露』了一个略带苦涩的。

“啊……这个……”他勉强地,似乎要昧着良心宽慰的话,却实在是不。“这……”

信王心里的那股子舒坦劲,那股子没饮酒却不知从何处的薰然,便悄然地散去了,他环顾四周,轻轻地点零头,叹了口,完全地放了心中的成见和傲慢。

“那看,买活军这里还真有许多东西,该好好学一学的。”